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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管制总局拟对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管理

发布时间:2021-10-31 10:21:26 所属栏目:动态 来源:互联网
导读: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,综合考虑用户规模、业务种类以及限制能力,将互联网平台分为超级平台、大型平台和中小平台。《指南》明确要求,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审查与内控机制,对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、
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,综合考虑用户规模、业务种类以及限制能力,将互联网平台分为超级平台、大型平台和中小平台。《指南》明确要求,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审查与内控机制,对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、数据跨境流动,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数据开发行为,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,确保数据安全。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1月8日。     《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提出,结合我国平台发展现状,依据平台的连接对象和主要功能,将平台分为网络销售类、生活服务类、社交娱乐类、信息资讯类、金融服务类、计算应用类等六类。同时,综合考虑用户规模、业务种类以及限制能力,《指南》将互联网平台分为三级:超级平台、大型平台、中小平台。     其中,《指南》明确超级平台指同时具备超大用户规模、超广业务种类、超高经济体量和超强限制能力的平台。其中,超大用户规模,即平台上年度在中国的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;超广业务种类,即平台核心业务至少涉及两类平台业务,该业务涉及网络销售、生活服务、社交娱乐、信息资讯、金融服务、计算应用等六大方面;超高经济体量,即平台上年底市值(估值)不低于10000亿人民币;超强限制能力,即平台具有超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(用户)的能力。

(编辑:站长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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